建立征管预警机制 加大软件开发力度
全面提升地税系统税收征管工作的科技含量
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税务信息化的跨越式发展,形成“大集中”形式,使之符合电子政务发展需求,已是中国税务信息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为了保证税收工作简便、规范、高效运行,在“金税工程”(三期)建设中,通过建立总局、省局两级数据处理中心和以省局为主、总局为辅的数据处理机制,逐步实现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对国税、地税机关管理的所有税种以及税收工作环节的全过程进行全面、有效的电子化监控。随着“金税工程”(三期)的纵深推进,国家税务总局对地税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行省级数据大集中、实现数据的高度集中和共享已成为地税系统重中之重的工作,随着我省省级集中综合征管系统的启用,信息管税已成为我们当前和今后税收征管工作的必由之路。
微信小程序开发一、我局信息管税的现状
近几年来,我局把信息管税做为日常征管工作的一条主线来抓,用“数字说话”、用数据指导征管工作的格局已基本形成,信息管税的理念不断强化,通过以信息管税为抓手,有利地促进了税收征管工作的开展。
1、大力加强硬件设施建设。目前,我局拥有各类计算机设备89台,人均拥有计算机1.14台,人均水平比2006年增加0.47台。同时,进一步加强信息化运行管理、建立了运维体系,强化了数据质量监控、应急处置和安全管理,培养了一批高素质的运维人才,充分发挥了信息技术对税收征管业务的强大支撑作用。
2、建立定期信息交换机制。建立健全同国税、工商、国土、房产等政府职能部门的协作机制,按季与国税、工商、国土、房产等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及时交换纳税人的涉税信息,实现了信息资源的共享。
3、积极推行网上申报缴税。为了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行为,我局结合新邵地税征管工作的现状,大力推行网上申报缴税和银行刷卡缴税方式。4月份,我局在第三税务分局试点并顺利通过5户纳税人的网上申报及银行划缴税款,6月份,网上申报与银行划卡缴税的推广工作已在全局范围内铺开。
4、全面启用省级集中综合征管系统。今年3月,我局成功启用湖南地税省级集中综合征管系统。该系统的上线运行,为税收工作打造了一个跨时间、跨地域、跨部门的共享信息平台,不仅将全面提升我局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而且对我县的电子政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二、当前信息管税存在的问题
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税收工作的不断变革,对税收征管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传统的税源管理模式已经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信息管税已成为当前和今后税收征管工作的思路。但由于地税系统的信息化建明显滞后,实施信息管税尚存在不少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税务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地税系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晚,现行省级集中综合征管系统确实还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不少同志以此为借口,责怪系统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仅仅把它当做一种开票软件使用。个别年龄偏大的同志不懂电脑知识,不会操作省级集中综合征管系统,在处理税收业务时,不按规定进行操作,导致数据采集、录入、加工处理不规范,操作失误现象严重,因而未能充分发挥省级集中综合征管系统的信息管税职能。
2、数据质量标准有待进一步统一。湖南地税省级集中综合征管系统是2008年10月才开始在全省上线运行的,在现行的《湖南地税省级集中综合征管系统用户手册》中,没有对采集、录入数据的标准和口径做出具体的规定,造成各地在采集、录入数据时的标准与口径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从而导致数据采集、录入、加工处理不规范,与实际业务脱节,数据差错现象较为普遍。
3、风险管理理念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社会法制化进程的加快,社会各界对执法部门要求更高、监督检查的力度更大,税务干部执法不到位或不正确,就会被控渎职侵权或不作为,受到行政或刑事追究。但由于我国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尚处在探索阶段,大部分税务人员还没有税收风险管理意识,因而,强化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已成为当前税收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
4、信息技术开发有待进一步加快。湖南地税省级集中综合征管系统由于开发应用的时间不长,许多功能模块的应用与实际征管工作尚存在较大的差距,特别是该系统的数据分析功能较弱,因而未能充分发挥信息管税的功效,需要进一步加大信息技术的开发力度。
5、税源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在我省即将出台的《税源分类管理办法》中,对税源的分类没有与现行省级集中综合征管系统进行对接,使得基层税务机关在税源分类问题上各行其事,难以形成一套统一的税源管理制度、程序和标准,从而造成不同地区在户籍管理、定税管理、发票管理、税控管理上的方式不一、尺度不一。
6、信息交换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税务机关与政府其它职能部门的信息交换,主要还是以原始的纸质资料交换为主,其准确性、及时性受到了较大程度的限制。再加之在现行法律中对不同职能部门的信息交换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制约机制,使得信息交换机制流于形式,很难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共享。
三、强化信息管税的几点建议
信息管税,它既是解决当前税收征管问题的有效措施,又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远性基础工作,为此,我们应当着力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税务人员素质。在湖南地税省级集中综合征管系统启用之前,我局对所有操作人员进行了为期5天的技能培训。把培训重点放在对操作人员的计算机知识和省级集中综合征管系统的操作技能上,使操作人员熟练掌握必需的知识和操作技能,了解不同的税收事项所对应的功能模块,尽量减少操作方面的失误,并结合实际业务进一步明确数据采集、录入、加工处理的标准和口径,尽量减少人为操作方面的失误。通过培训,增强了大家的数据质量观念,强化了责任意识,规范了操作流程,提高了操作技能,为省级集中综合征管系统的启用铺平了道路。
2、统一数据质量标准,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我国税务系统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忽视了全国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操作规程的制定,致使各地开发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数据标准、操作规程都不一致,无法将实际业务流程与信息系统的功能有机结合起来。我省2004年启用的综合征管软件就存在这一方面的问题,为此,我们在现行省级集中综合征管系统的建设过程中必须吸取经验教训,统一数据采集、录入、加工处理的标准与口径,从而从源头上杜绝垃圾数据的产生。
3、建立征管预警机制,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意识。税收征管预警机制是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对涉税工作环节可能发生的管理不到住、执法偏差、征管质量异常或行政不作为的行为开展预防、警示、控制和纠正的一种管理机制。在实施中,要对税务执法的全过程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动态管理,对任何一项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异常信息,经过采集、录入、整理、评估、发布各环节进行规范处理,根据有关风险信息,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追查原因并督促其纠正,以期有效地预防、处理和化解风险。
4、加大技术开发力度,不断提高信息管税效能。我省现行的省级集中综合征管系统的功能尚不完善,许多操作与实际业务脱节。比如对税控发票的管理,纳税人已填开的税控发票必须按月申报缴税,而其税控发票缴销只能按卷进行,造成纳税人实际库存税控发票与省级集中综合征管系统中的数据不符。再加之,稽查、违章处罚等重要功能模块没有启用,给人的总体感觉,整个系统就好象只是一个开票软件,很难达到信息管税的目的。为此,信息中心应当加大省级集中综合征管系统的开发力度,实现征管业务与信息技术的融合,切实提高信息管税的效能。
5、健全税源管理体系,不断提高税源监控能力。健全税源管理体系,一是要巩固税源管理基础。税收管理员要对本地区的税源分布、税源结构及税源发展变化趋势做到心中有数;二是要强化税源管理措施。要抓好省级集中综合征管系统的数据分析工作,从宏观上对不同区域纳税人的税负情况进行比较分析,掌握区域税源的变化,有针对性地制定加强税源管理的措施;三是要健全税源管理机制。认真落实省局各项税收征管办法,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税源管理机制;四是要优化税源管理手段。既要使用好征管主体软件系统,把省级集中综合征管系统各个模块应用到位,实现从纳税申报到税款入库全过程的监控沈阳SEO管理;又要运用好各种辅助软件系统,加强对税源管理工作的考核。
6、建立数据交换网络,不断提高信息共享效率。现行税法明确规定政府各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公开涉税信息,并且协助税务机关做好税收工作。为此,我们应当积极主动地与国税、工商、国土、房产等政府职能部门衔接,建立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数据信息交换网络,及时交换涉税信息,真正实现信息资源共享。